长城牌强化木地板甲醛释放量超标5倍 被工商查处

2010-09-13 00:08:00  消费质量报 黎藜  收藏  打印  字号:T|T微信分享
[提要]今年第三季度,四川省工商局对成都、德阳、绵阳、广元、泸州、雅安等地47家经营企业销售的80个批次木地板商品质量进行了监测。经检验,不合格10个批次,不合格率为12.5%。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分别公布了第三季度对一批不同种类商品的质量监测结果,现发布如下———

今年第三季度,四川省工商局对成都、德阳、绵阳、广元、泸州、雅安等地47家经营企业销售的80个批次木地板商品质量进行了监测。经检验,不合格10个批次,不合格率为12.5%。其中,监测强化木地板58个批次,合格49个批次,合格率为83.1%;监测实木地板22个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木地板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甲醛释放量超标。甲醛对人体黏膜,是呼吸系统具有强刺激性,危害人体健康。如,标称“上海森超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城”牌强化木地板,甲醛释放量达到8.5mg/l,而国家标准规定≤1.5mg/l,超标达5倍多。

生产耐磨不合格。表面耐磨性能是强化木地板的一项重要指标,该性能直接影响到产品的使用寿命和装饰效果。监测显示,部分企业涉嫌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如,标称“高唐天和地板厂”生产的“爱得利”牌强化木地板,实测生产耐磨仅为200转,而国家标准规定强化木地板表面指标为4000转。

目前,省工商局正对不合格商品经销企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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